我國自2019年起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

2019年06月06日 14:45 

  新華社北京66日電(記者王優(yōu)玲)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等9部門在46個重點城市先行先試的基礎上,近日印發(fā)《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決定自2019年起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通知要求,到2020年,46個重點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tǒng);其他地級城市實現(xiàn)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qū)。到2022年,各地級城市至少有1個區(qū)實現(xiàn)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qū)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qū)。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tǒng)。

  通知明確,要做好頂層設計。各地級城市應于2019年底前,編制完成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標準,以及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的目標任務、重點項目、配套政策、具體措施。公共機構要率先示范,相關經(jīng)營場所比照黨政機關積極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

  通知要求,要夯實學校教育,切實以生活垃圾分類為載體,培養(yǎng)一代人良好的文明習慣、公共意識和公民意識;開展青年志愿活動,鼓勵和引導青少年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動員家庭積極參與,大力傳播生態(tài)文明思想和理念,引導家庭成員從自身做起,自覺成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參與者、踐行者、推動者。

  通知要求,要以街道為單元,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qū)建設,實現(xiàn)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tǒng)全覆蓋。

  通知指出,各地級城市應堅持黨建引領,堅持以社區(qū)為著力點,堅持以人民群眾為主體,堅持共建共治共享,把生活垃圾分類作為開展美好環(huán)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的重要內容,加快推進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xiāng)統(tǒng)籌、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tǒng),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