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法發(fā)布《裁判指引》,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2022年04月22日 10:15 

421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裁判指引》(以下簡稱《裁判指引》),旨在細化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標準,把懲罰性賠償制度落到實處。

省法院專職審判委員馮愛冰介紹,懲罰性賠償是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有效遏制侵權、加大違法成本的重要手段。省法院高度重視推進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懲罰性賠償審判工作,聯合山東省知識產權研究院、煙臺大學法學院邀請全國部分高校、研究會的知名專家以及全省法院部分知識產權法官,于202110月在煙臺對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相關疑難問題進行研討,并就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條件、賠償數額的計算及相關程序問題達成一定共識。在此基礎上充分征求各中院意見,經省法院院審判委員會研究通過,制定了該《裁判指引》。

據悉,《裁判指引》包括正文與附件。正文分五個部分共二十二條,明確了山東法院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總體要求和具體措施;附件1為示范說明,對如何認定懲罰性賠償以及賠償數額的確定作了詳細示范;附件2為典型案例,對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作了梳理與提煉,進一步明確了《裁判指引》條文含義。

馮愛冰說,《裁判指引》的制定是山東法院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重要論述的深入貫徹,是對省委關于創(chuàng)新型現代化強省建設目標以及努力打造國際一流的知識產權保護高地要求的再強化再落實,是將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大會會議精神落到實處的重要舉措。下一步,山東各級法院要將《裁判指引》要求貫徹落實到具體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打造精品案例庫,進一步提煉裁判規(guī)則,指導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審判實踐,促進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全省法院將以此為契機,不斷提升審判能力,為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加快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記者 王天宇